(1)心脏病对妊娠的影响目前,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,先天性心脏病占35%—50%,最常见,其余依次为风心病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、围产期心肌病、贫血性心脏病、心肌炎等。
先天性心脏病
左向右分流型——轻度房缺、室缺、动脉导管未闭,对妊娠影响不大
右向左分流型——如法洛四联症、艾森格曼综合征,不宜妊娠,若已妊娠应尽早终止
无分流型——肺动脉口狭窄、主动脉缩窄、马马方综合征,不宜妊娠,若已妊娠应尽早终止
风湿性心脏病
二狭——轻度二狭可耐受妊娠;重度二二狭伴肺动脉高压者,已妊娠者宜早期终止
二闭、主闭——一般情况下可耐受妊娠
主狭——可增加左心射血阻力,严重者应手术矫正后再考虑妊娠
妊高征心脏病
诊断及时,治疗得当,常能渡过妊娠和分娩期
产后病因消除,病情会逐步缓解,多不遗留器质性心脏病变
围产期心肌病
是指发生于妊娠晚期至产后6个月内的扩张性心肌病
曾有本病、心衰且遗留心脏扩大者,应避免再次妊娠
心肌炎
—急性心肌炎病情控制良好者,可在严密监护下妊娠
心功能严重受累者,妊娠期发生心衰的危险性很大
柯萨奇B组病*感染所致心肌炎,病*可能导致胎儿宫内感染
(2)妊娠合并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不宜妊娠的患者一旦妊娠,或妊娠后心功能恶化者,流产、早产、死胎、胎儿生长长受限、胎儿窘迫、新生儿窒息的发生率均明显增高。围生期死亡率是正常妊娠的2~3倍。
上述内容选自《贺银成年临床执业医师辅导讲义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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